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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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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氏股份商标维权再创新绩 詹氏山核桃乳产品维权力保消费者权益

詹氏股份商标维权再创新绩 詹氏山核桃乳产品维权力保消费者权益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5/6/29 【点击次数】1466

近期,从亳州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詹氏公司发现一家北方公司蓄意模仿詹氏商标的行为后,几番交涉后再次维权成功。

经调查,该北方公司并未得到詹氏股份的授权,就在其生产的山核桃乳产品罐身上,使用了与詹氏的“树图形”注册商标及其近似的图案作为装潢使用;其产品罐体高度抄袭了詹氏山核桃乳的产品罐体设计,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不正当竞争行为法》相关法条,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詹氏工作人员2015年5月接到线索后,迅速对该案件相关细节进行了查清,咨询了相关单位,并且远赴利辛、郎溪、亳州等地调查取证、法院立案、开庭。庭审之上,因该家北方公司对其销售数据采取了隐瞒包庇手段,造成詹氏股份和工商部门无法取得。但詹氏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条据理力争,坚决维权,迫使对方在庭审之上承认了侵权事实。亳州中院法官本着及时解决纠纷,节约司法资源,调解为先的宗旨,认真梳理了案情,结合双方之举证及本案实际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詹氏股份本着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害,鉴于对方已承认侵权并愿意停止侵权的积极态度,詹氏股份同意调解要求,由该家北方公司赔偿詹氏股份为本案付出的合理维权费用、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及商标侵权赔偿款。詹氏股份圆满完成迅速的完成了本次商标侵权案件。

詹氏股份打造詹氏山核桃乳产品实属不易,其所花费的金额以及市场建设投入是巨大的。而山寨品牌以低质高价的形象进入终端市场后,无疑是在变相地损害詹氏品牌形象,践踏消费者对詹氏品牌的信任,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为此詹氏股份多年来致力维权工作,常态化持续打假;与此同时,詹氏股份也呼吁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途径并认准詹氏的产品形象进行购买,避免自身权益受到影响。(法务办:朱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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